信网·信号新闻7月16日讯 7月8日,湖北同程悦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为出境团队旅游安排领队全程陪同,被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处以罚款5000元。

“〔武〕文综罚字〔2026〕260302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执法部门对其处以罚款500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湖北同程悦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5日,法定代表人为刘青,注册资本为800万元,由同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全资持股。目前,湖北同程悦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有36家在业分支机构,包括湖北同程悦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汉口火车站营业部、湖北同程悦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武汉剧院营业部等。(信网记者)